李彭廣博士.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
立法會選舉在即,基督徒履行公民責任,透過投票選出賢能,代表本身的信念。身處多元社會,有不同的政治立場、及迥異的價值;基督徒不是因為候選人有共同的信仰,就投予一票,其中涉及的是「價值的配對」。過往,選民的角色是被動的,對候選人的考慮可能是「兩個爛蘋果中一個不太爛」的選擇之中;但要提升民主的進程,選民的一票可「反客為主」,不再看候選人的政綱是否美麗動聽,乃是看誰的價值與我接近,我就投其一票。
「價值的配對」,把候選人與投票者放在較為平等的位置;特別在比例代表的選舉制度之內,有相同價值理念的選民,期望且合理地要求有能代表其聲音的議員進入議會,也符合公平與多元的原則。回顧各地選舉,墮胎、環保、反戰或同性婚姻成為選民投票關注之所在,反映選民提出其關注的議題,並要求各候選人有清楚的表態,這才是「代議」的政治文化。 基督徒要思考的,在「價值的配對」大前提下,投票予誰或哪個政黨,是基於「惟一價值」,還是「價值譜系」? 就以本港政治生態而言,不少候選人提出的多是「惟一價值」,如「民主」或「愛國」,彷彿兩者只能擇其一。選民的成熟判斷,不輕信候選人的獨步單方,更要看其它價值組成的「譜系」。 北美福音派學者賽德 (Ronald Sider) 提出認真的政治參與必須包括四方面的元素 : 合乎聖經的信仰架構;對當前社會與世界的廣泛認知;引伸而來的政治哲學;就事件的詳盡社會分析。筆者引伸賽德的理論,整理為七項「價值譜系」,作為信徒投票的參考:
很大可能,沒有任何候選人符合上述「價值譜系」,但基督徒可按此判斷候選人,並要求候選人在其政綱內有清楚的立場。選民行使投票權,為的是要釐清候選人對某些事物的價值所在;在此交易過程中,價值之間彼此爭持。基督徒了解政治達成的目標是有限,即使最好的公共政策也不會帶來人心靈的改變,然而我們又謹慎又果敢的投票行動,向世人表達神國的臨在,信仰的價值可反映在公共空間之中! (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胡志偉牧師,此文曾於2004年立法會選舉前刊登) |